beplay体育软件 文学院优秀学士论文评奖实施条例
为加强本科生教学工作,提高本科生教育质量,鼓励本科生进行科研训练,写出高水平学位论文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从2003年起文学院将举行一年一度的“文学院・新闻传播学院优秀学士论文评奖”活动,现将实施条例公布如下。
一、参赛对象:
以本学院高年级本科生为主,三年级同学必须全体参加,一、二年级同学可在老师推荐下提交论文参加论文评奖活动,四年级同学的参选论文不得与毕业论文重复。
二、论文格式:(见附件)
三、论文要求:
1、论文选题范围为语言文学(含秘书学)、新闻学(含广告学)各学术领域。
2、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或实证研究取得一定成果,达到优秀学士论文水平,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的论文尤其予以重视。
3、论文完整(一般不少于三千字,但不宜超过一万字),材料翔实,论据充分,论证严谨,文字表达准确而生动。
4、论文严格遵守学术规范,体现出良好的学风。
四、评选程序和方法
1、参评者需提交一式六份论文给文学院优秀学士论文评奖组织委员会。
2、每年4月正式公布结果。30日为论文截止日期,逾期不受理。
3、由各教研室组织力量进行初选,推荐一定数量优秀论文。
4、在院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优秀论文进行评选,确定获奖论文。
5、每年6月20日前评选揭晓,予以公示(公示争议期为七天)6月30日前正式公布结果。
6、每年七月颁奖。
五、奖项设置
1、一等奖一名,奖金2000元(同时颁发获奖证书)
二等奖两名,奖金各1000元(同时颁发获奖证书)
三等奖五名,奖金各500元(同时颁发获奖证书)
优胜奖若干(无奖金,颁发获奖证书)
2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,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同等条件下,优先保送免试研究生;毕业时授予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。(有违纪等不符合条件者除外)
六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文学院优秀学士论文评奖组织委员会(一般情况下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使组委会职能)负责解释,并负责组织院内专家评审工作、接受和处理有关评奖的异议事项、研究和处理其他问题。对已获奖论文,如果发现有剽窃、作假或论文其他严重问题,查实后将撤销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。
七、每年评出的文学院优秀学士论文将统一汇编成册,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。
附件:论文格式
1、论文标题(题名应该简明,能概括论文的最重要的内容,不宜过长,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)。
2、内容摘要(论文第一页为内容摘要,300字左右,摘要应该说明论文研究的问题、研究方法、研究成果和结论,要突出论文的新成果、新见解)。
3、关键词(不超过五个,另起一行,列于摘要之下)。
4、目录(次项非必须)
5、引言,说明选题的科学与社会意义,综述学术界在该选题方面已经取得的成果、进展;本论文要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6、引文。
7、注释,一般用尾注,以阿拉伯数字编号。论文中引文应注明出处,注释时应核对原件,无条件核对原件的,应该实事求是地注明出处,转引的应注明“转引自”字样。书需注明作者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出版年月及页码;文章需注明作者、文章名、刊(报)名、卷期及年月(报纸需注年月日)。
8、参考文献。论文作者应该注出重要的参考文献(作者、文献名称及出版日期),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。
9、论文末附题目、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翻译。
10、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,小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,约每行35字,每页40行。